业务介绍

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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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洪评价报告的由来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等相关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应进行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三、防洪评价报告的内容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分析工程建设对河道河势稳定、河岸、护岸、防汛抢险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等的影响以及河道行洪对建设项目的淹没、冲刷影响,得出综合评价结论,为水务审评提供技术支持。

        报告内容包括概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及结论建议几个部分。

四、防洪评价报告的对象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对象主要包括堤和防洪墙、分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等。